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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腾

第一次鸦片战争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三)

第一次鸦片战争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三)

文献来源:http://agzy.youth.cn/xzzh/his_study/201001/t20100111_1132040_8.htm

这些战争所造成的耗费,毫无疑问,主要都要由农民来负担;战后,又把大量的赔款转嫁到农民身上。于是,沉重的负担,就把农民向穷困、破产以及离开土地的道路驱送。

其次,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具有了更重要的意义,农民遭到更多样的剥削。外国工业品和鸦片的输入,刺激了地主阶级的贪欲,他们要获取和贮藏货币以备购买工业品、鸦片不时之需的心炽烈起来,或者多索农民的剩余产品去换更多的货币,或者直接向农民以货币地租的形式进行剥削,二者都便于地主到市场去购买需用品和奢移品而使它的经济卷入商品经济之中。

农民的生活,在战前能维持最低标准的已不很多,章谦在“备荒通论”一文中曾根据农民的生产必需支出,缴纳地租,春耕时的高利借债,秋收时的贱价卖谷等项目折算一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即农民“得以暖不号寒,丰不啼饥而可以卒岁者,十室之中无二三焉”㈠。战后,情形尤为严重。

农民一方面要忍受由于货币地租流行所加予的痛苦如“地丁”是清政府税收中主要的一项,它的征收数在战后是年有增加,据王庆云“石渠余记”记载,道光二十一年——二十九年间几个年分全国的地丁征数如下:㈡

注释:

㈠贺书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九,户政。

㈡王庆云:“石渠余纪”,卷三。

道光21年(1841)29,431,765两

22年(1842)29,575,722两

25年(1845)30,213,800两

29年(1849)32,813,340两

这是需要用货币来缴纳的,同时官吏在经收税收时所额外勒索的“帮费”也用货币,这就是当时所谓“帮费必须折银,地丁必须纳银”㈠的实际情况,再加以“田主征租只取折价”㈡情形的普遍。于是农民需要有更多的货币来应付。然而农民“力田所得者米也”,于是便要“持米以售钱”。

当农民挑米上市求售之际偏又遇到由于资本主义侵略和封建主义剥削所造成的“银贵钱贱”的不幸,于是出现了“米价苦贱”,“银价苦昻”的两种极端㈢。从这里可以看到终年劳苦的农民将肩负更多的产品(主要是农产品),拖着沉重无力的步伐到市场求售,去接受另一种剥削的悲惨图画。另一方面农民由于剥削阶级货币贪欲的增长和外国资本主义的搜刮原料,促使其农产品的日益商品化,而至受商业资本的控制与剥削。

战后,农产品与商业资本关系即日见其密切,如福建的农民,已在种植其他作物而外,还生产某种数量的蔗糖,到春天,农民“把糖运到最近一个海口去卖给商人,商人则在东南季候风的时节,把糖运到天津或其他北部港口去,至于他欠农民的糖价,一部分用现金支付,一部分则用带来的北方的棉花来归还”㈣。

王韬在“瀛壖杂志”中记载上海附近木棉贩运的情形说:“沪人生计在木棉,贩输运及数省,且至泰西各国矣,在沪业农者罕见种稻,自散种以及成布,男播女织、其辛勤倍于禾稼而利亦赢。……”又说:“粤则从汕头,闽则从台湾运糖至沪,所售动以数百万金,于沪则收买木棉载回。”㈤葛元煦的“沪游杂记”中说:“松沪土产以棉花为大宗,……交冬棉花尤盛,行栈收买,堆积如山。”㈥

内地情形亦然,道光二十二年左宗棠在上贺蔗农先生书中说到湖南安化的情形是:“安化土货之通商者,棕、桐、梅、竹而外,惟茶叶行销最钜,每年所入将及百万,一旦江湖道梗,则山西行商裹足不前,此间顿失岁计,有地之家不能交易以为生,待雇之人不能通工以觅食,今年崇阳小警,行商到此稍迟而此间已望之如岁矣,苟其一岁不来此,十数万人者能忍饥以待乎?”㈦

湖北的棉花原来只行销本省和川滇等省,自开埠以后,由于“洋商争购”㈧也扩大了销路。这些资料,一方面固然说明当时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情况,然而也包含着农民血泪的痛苦,商品更多送上市场,必不可免发生竞争,农民既担心滞销,只能无可奈何的忍受商业资本的剥削,于是除了少数生产条件好的渐渐成为农村中的富裕者——富农外,大多数却日渐贫困而破产。

注释:

㈠曾国藩:“备陈民间疾苦疏”(咸丰元年十二月十三日)(“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

㈡王韬:“瀛壖杂志”(“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

㈢曾国藩:“备陈民间疾苦疏”(咸丰元年十二月十三日)(“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

㈣一八五二年三月密切尔报告书(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下,“经济研究”,一九五二年,第二期)。

㈤王韬:“瀛壖杂志”(“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

㈥葛元煦:“沪游杂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

㈦左宗棠:“上贺蔗农先生”(道光壬寅一八四二)(“左文襄公书牍”,卷一,第二五页)。

㈧“湖北通志”,卷二四,物产三。

最后,必须指出,在上述的二种剥削以外,农民还要遭受种种浮勒,各地方利用种种名目来加重剥削,如江苏就利用“催科之术”,“以帮费为名,捐款为词,假手书役,任意浮收,甚至每米一石,收米至三石内外,折钱至十千上下,每银一两,收钱至四五千文。……”㈢浙江又有“截串之法”,所谓截串之法,即“上忙而预征下忙之税,今年而预截明年之串”㈣。但是,这种浮勒,往往只是对待一般农民,绅富不仅不受影响,还可从中取利,如江苏“向来完漕,绅富谓之大户,庶民谓之小户,以大户之短交,取偿于小户,因而刁劣绅衿,挟制官吏,索取白规,大户包揽小户,小户附托大户,又有包户之名,以致畸轻畸重,众怨沸腾”㈤。

农民已经被逼到无法负担的境地,但是如果不接受这种剥削,就要遭到官吏的迫害,道光二十三年耆英叙述江苏勒追的情形说:“设有不遵浮勒之人,书役则以惩一儆百为词,怂恿本官,或指为包揽,或指为挜交,甚或捏造事端,勾串棍徒,凭空讦告,将不遵浮勒之人,横加摧辱。”㈥

咸丰元年曾国藩叙述了更多的一些地方的情形说:“州县竭全力以催科犹恐不给,往往委员佐之,吏役四出,昼夜追比,鞭朴满堂,血肉狼借。”㈦重税、严刑和额外勒索的结果,浮勒可能满足,正税往往积欠,咸丰初年,任户部侍郎的王庆云,在其“石渠余记”中记载道光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九各年各省地丁实征数都不足额征数。㈧

道光二十八年上谕中也指出自道光二十年到二十八年积欠地丁的正征缓征银已达“二千三百九十万余两”了。㈨而更重要的一个结果是大多数农民被迫丢弃土地而“游离”出去,象苏松一带,素称富庶,但也“竟有以所得不敷完纳钱漕,弃田不顾者”㈩。农民更多的从土地上离去了。

注释:

㈢道光二十三年耆英折(“史料旬刊”,三五期,地二九一——二九三)。

㈣曾国藩:“备陈民间疾苦疏”(咸丰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

㈤道光二十六年八月丙寅上谕(“东华续录”,道光五十四年)。

㈥道光二十三年耆英折(“史料旬刊”,三五期,地二九一——二九三页)。

㈦曾国藩:“备陈民间疾苦疏”(咸丰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

㈧王庆云:“石渠余纪”,卷三。

㈨道光二十八年十月丙辰谕(“东华续录”,道光五十八年)。

㈩道光二十三年耆英折(“史料旬刊”,三五期,地二九一——二九三页)。

农民在上述的重重压榨之下,再加上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国内普遍发生灾荒(十一),于是成批成批的被剥夺了土地。这些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正如马克思所说那样,成为“象鸟一样无拘无束的无产者”(十二)。他们或则涌进城镇去讨生活,如福建的延、建、邵三府,本不是什么大都市,但在道光二十八年也出现了“外乡游民麕集,佣趁工作”的事实(十三);或则参加了反抗的行列去求生路,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普遍发生的抗粮斗争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问题。

农民的大批离乡,说明了农民与土地的日渐分离,为土地兼并提供了可能,而当时商品经济的某些发展和货币地租的流行,又增加了土地所有者兼并土地的能力,这样就又进一步的促进土地的集中。有人曾经引证各种资料历举冀、苏、浙、晋、鄂、陕、鲁、赣、闽、广、桂以及东北等十四省土地集中情形,证明在鸦片战争以后全国土地有百分之四十至八十是集中于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十的少数人手里,百分之六十到九十的多数人没有土地㈠。土地集中情况相当严重了。这样便促使农民与地主间的阶级关系的激化。随着阶级矛盾的发展,预示着新的革命**行将来到。

(十一)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国内遇到了极大的灾荒,灾区波及面甚广,灾情都相当严重,灾荒类别也很多。根据“东华续录”道光二十一年——二十九年的记载,几乎每年都有灾情,灾区几遍全国,种类包括有水、旱、雹、蝗、风、疫、地震、歉收等。其中大灾荒如道光二十七年河南在两次水灾后又遇到旱灾。在上谕中曾反映了灾情的严重情况,所谓“当此苦旱异常,小民颠沛情形,不忍设想”,“该省(河南省)亢旱异常,报灾几及全省”,“河南被灾甚广,亿万赤子,嗷嗷待哺”。二十九年浙江、安徽、湖北等省的大水灾,也是“灾区宽广”,“灾民荡折离居”。

(十二)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三年版,第九二八页。

(十三)道光二十八年五月甲戌上谕引徐继畲奏(“东华续录”,道光五十七年)。

从上面三节的叙述中,可以看出:

一、战争以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进一步的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这种情形固然给中国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造成了某些客观的条件和可能。然而,这种新的经济,却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摧残和本国封建主义的束缚,而发展极其缓慢,势力极其薄弱。不过,社会经济终究是发生了变化。

㈠王瑛:“太平天国革命前夕的土地问题”(“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三卷,一期)。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也复杂起来,旧有的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间的关系日益恶化;城市平民的数量由于外国资本主义侵入的破坏作用和封建剥削的加重而大为增加;无产阶级开始在外国企业中产生;买办商人在口岸出现;统治集团内部也由于战争危机的刺激而分化为抵抗派和投降派;并且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也成为中国的新的压迫者。

这些阶级和阶层分别组成二种势力:一种是以农民阶级、城市平民、无产阶级等组成为人民大众的新势力;另一种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封建地主阶级和买办商人所组成的旧势力。它们是中国近代历史整个过程中对立斗争的两种根本不同的势力。那些由统治集团中分化出来的抵抗派,在民族危机的时候,倾向于人民大众,主张抵抗,在一定程度上相信和依靠“民力”,然而他们又直接参与**人民革命,站在旧势力的一边,它们成为前二种势力以外的一种中间势力。

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的变化,在思想意识上也得到了反映。三种势力,不仅对战争有着不同的反响,同时也都较为鲜明的表露出各自不同的思想体系。

战后,中国人民大众和外国资本主义及本国封建主义的关系出现了一种新形势,即官(封建主义)、民(人民大众)、夷(外国资本主义)之间的新形势。据当时的记载,这种新形势是:“民犯夷则惟恐纵民以怒夷,夷犯民则又将报民以媚夷,地方官员,知有夷不知有民。”㈠对于侵略者的态度是“官则驭之以‘术’,民则直行其意”㈡。从这里反映出封建统治阶级和人民大众对待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的不同思想和不同态度。

注释:

㈠“刘玉坡中丞致伊耆牛大人书稿”,(“鸦片战争”,Ⅲ,第三六一页)。

㈡道光二十六年五月戊午两广总督耆英等奏(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七五,第三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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